深圳外商代表處注冊
外商企業(yè)代表處,又稱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是外國企業(yè)設立在中國的,代表母公司進行業(yè)務聯絡的機構;其辦理手續(xù)及跟進管理簡單快速,若首席代表由海外人士擔任,則可申請在深工作簽證;因此對一些剛剛進入中國試探市場的外資企業(yè),設立代表處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一、外商代表處名稱:在中國,政府對代表處名稱有規(guī)定,代表處的名稱格式為:外國企業(yè)國籍(地區(qū)名)+外國(地區(qū))企業(yè)中文名稱+深圳代表處;
二、外商代表處注冊資本:外商代表處是業(yè)務聯絡機構,不是法人實體,因此沒有注冊資本要求。
三、外商代表處作用:中國政府鼓勵外商來華設立代表處,讓外商在沒有從商之前就可以在華聯系合作伙伴、考察市場、研討市場或者管控產品質量,培養(yǎng)人才等。有些國內人士到海外注冊公司并在華設立代表處,然后利用這家代表處購買免稅汽車,這是違反規(guī)定的。
四、注冊深圳外商代表處的操作流程
1、委托流程:填寫委托書(簽署協議)→交付款項→提交設立資料→審核資料→送政府辦理→告知進程→約10-15個工作日完成→通知客戶取資料→交余款→交接證照
2、政府流程:工商局【場地調查】(如需)→工商局→公安局→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國稅→地稅。
3、客戶流程:確定首席代表→確定深圳辦公地點→辦理律師公證并由中國指定官方機構加簽→提交銀行資信證明→委托辦理→簽署文件→交付款項→等待辦理→交余款→交接證照
五、深圳外商代表處注冊所需資料
境外方面
1、派出企業(yè)須成立兩年以上;總公司證照原件及印章(備用);總公司銀行資信證明原件二份;
2、總公司資料(含銀行資信證明)律師公證原件二份(屬外國企業(yè)的,須提交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的文件(原件),屬港、澳地區(qū)企業(yè)的,須提交經中國司法部認可的港澳律師認證的文件,并分別經中國港澳法律服務公司加蓋轉遞專用章原件,屬臺灣地區(qū)企業(yè)的,須提交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并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驗的證明文件);
3、駐深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備用),一寸彩照2張,簡歷一份,來深時間,住址,聯系方式;(如首席代表為港澳人,需提供回鄉(xiāng)證)
4、經公證認證的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出具的對有權簽字人的授權或證明文件;
5、經公證認證的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對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證明和簡歷(代表機構首席代表或代表為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無需公證認證,但任命文件仍需公證認證),代表機構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數不得超過4人;
6、外文文件、證明須附中文翻譯件(原件1份,由外國(地區(qū))企業(yè)翻譯的,須加蓋該企業(yè)印章確認;由翻譯公司翻譯的,須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境內方面
1、 寫字樓的房地產證或租賃合同書原件2份(要求:以發(fā)起企業(yè)名稱或駐深圳首席代表姓名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為商用;該合同須經租賃管理所登記加蓋“合同登記專用章”;租賃合同不得涂改),
2、駐在場所使用證明:場所為派出企業(yè)租賃的,提交經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確認的租賃合同(原件1份);地場所為派出企業(yè)自有的,提交派出企業(yè)出具的使用聲明(原件1份)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1份,核對原件), 應填寫市、區(qū)、街道名、門牌號、大廈名稱及房間號
3、總公司的聯系方式、及經營范圍(從事與隸屬外國(地區(qū))企業(yè)×××有關的業(yè)務聯絡活動;如果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項目的,按批文內容填寫)預設深圳代表處的聯系電話及員工人數。
六、外商代表處服務內容
1、代表機構登記證
2、國、地稅正、副本及稅種核定通知書
3、申請刻制印章登記卡
4、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含IC卡)
5、公章、財務章、首席代表私章。
七、外商代表處承辦時間:全部資料準備齊全,辦理時間為10-15個工作日。
八、外商代表處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來核定外商代表處的稅務,具體是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征稅。公式如下: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額=經費支出/(1-20%)*15%利潤*25%(稅率)
營業(yè)稅=經費支出/(1-20%)*5%(稅率)
九、外商代表處跟進管理
1、記帳報稅:外商代表處與深圳公司一樣,是在注冊完畢后30日內須向主管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申請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分季報、年報。
2、代表處年檢: 代表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外國企業(yè)的合法存續(xù)情況、代表機構的業(yè)務活動開展情況及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費用收支情況等相關情況。
3、代表處審計:代表機構每年出具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費用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
4、代表處延長駐在期限:代表機構的駐在期限不得超過外國企業(yè)的存續(xù)期限,需在登記證駐在期限到期前向工商局申請延期駐在期限。
如需進一步了解,歡迎撥打深圳服務熱線:0755-82143496或18924607336,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東門南路2020號太陽島大廈16樓全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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