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
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是指主要從事商人銀行及資本市場活動等業(yè)務香港銀行。該類型銀行不得經(jīng)營持牌銀行業(yè)務,但可接受50萬港元或以上任何期限的存款,且存款期限不設限。
在香港,計劃經(jīng)營銀行業(yè)務或接受存款業(yè)務的機構,須獲香港金融管理專員根據(jù)《香港銀行業(yè)條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認可。香港實行存款機構三級制,即銀行三級發(fā)牌制度,分別為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這三者統(tǒng)稱為認可機構。根據(jù)《銀行業(yè)條例》,香港金融管理局(簡稱香港金管局)是發(fā)給認可資格牌照的機構,負責向認可機構發(fā)給、暫停及撤銷認可資格。
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注冊資本要求
有限制牌照銀行的資本要求(包括繳足款股本及股份溢價帳結余)不低于1億港元。
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名稱要求
有限制牌照銀行名稱結尾須緊接“restricted license bank”此詞語連同使用,且該詞語的譯文須與該名稱的譯文相同(即中文結尾為“有限制牌照銀行”);
銀行名稱使用的目的,須只為表明該有限制牌照銀行與該銀行的關系。例如,ABC銀行的有限制牌照銀行附屬機構可自稱為“ABC銀行(亞洲)有限公司,ABC銀行的附屬機構”、但不能使用“ABC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因為這名稱不能顯示該機構與其母公司之間的關。
香港有限制牌照銀行-申請程序
政府申請流程:申請人初步咨詢金融管理專員=》提交申請至香港金管局=》金管局處理申請=》注冊地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金管局審批申請=》書面通知通過認可并刊登憲報公告。
服務辦理流程:填寫委托書 → 簽署協(xié)議 → 交付款項 → 簽署文件 →立即送到香港政府辦理→3-5個工作日完成→交結成品。
如有進一步查詢,歡迎親臨香港、吉隆坡、深圳、東莞、廣州、上海、北京、成都、南昌、義烏、廈門、泉州等服務網(wǎng)點,或撥打香港熱線:852-27826888 深圳熱線:86-755-82213750地址:香港九龍佐敦彌敦道208-212號四海大廈702-703室;深圳市羅湖區(qū)東門南路2020號太陽島大廈16樓全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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